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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稻苏稻商标战火燃向电商稻香村能否共享

日期:2018-6-15(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临近中秋,热热闹闹的月饼话题,不光在市场里,还在公堂上。

就旷日持久的“北京稻香村”与“苏州稻香村”商标纠纷,2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曾裁定,“苏稻”立即停止在电商平台销售。不过,时隔数日,26日法院再次裁定,解除该院此前做出的“苏稻”在电商平台停售的裁定。前后两次裁定,结果大相径庭,“苏稻”在电商平台上的销售可谓经历一轮起死回生。南北稻香村的商标战火,从街头实体店蔓延到了电商平台,最终结局仍难以预测。

苏稻电商销售解禁

在北京各大车站、超市、街边,稻香村点心门店随处可见,可哪家才是正宗的,多数消费者分不清,因商标混淆而错买的情形http://dxb.120ask.com/常有发生。由于认为苏州稻香村广泛使用与北京稻香村近似的商标,侵犯了商标专用权,2015年9月,北京稻香村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大约两年后,也就是今年的9月2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北京稻香村诉苏州稻香村http://dxb.120ask.com/食品有限公司、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合称“苏州稻香村”)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苏州稻香村立即停止在1号店、苏宁易购、我买网、京东商城、天猫商城等电商平台销售及宣传带有“稻香村”扇形标识、“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

莫非稻香村“南北”之争终于有了定论?业界揣测个中缘由之际,局面迅速反转。26日,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和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简称“苏稻”)律师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拿到的民事裁定书显示,裁定解除该院在9月22日作出的“停止北京苏稻和苏州稻香村在各大电商平台销售带有‘稻香村’字样的产品”的裁定。

也就是说,在被法院裁定电商平台停售后,“苏稻”即日起可正常开卖。这起纷争也显示,电商平台已成为北稻苏稻业务拓展的重点,也可能成为决定其未来市场地位的关键。

双方互不服气

中秋节越来越近,时下正是各大月饼商家销售的黄金旺季。据了解,22日电商停售裁定一出,“苏稻”就立即启动复议措施,在向法院提交的《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中,苏州稻香村表示,以商标和字号的方式使用“稻香村”已244年,且1982年在糕点类已注册的稻香村组合商标中的显著部分就是“稻香村”文字。苏州稻香村请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撤销2017年9月22日作出的行为保全裁定,同时向法院提供了6000万元作为反担保。这一请求最终得到法院支持。

“最新裁决是正确的,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苏稻”方面律师回应称,新裁决有利保护了众多中秋月饼糕点销售旺季的中小经营者,他们为备战中秋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现在可以安全经营,避免因为所谓的禁售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对于法院裁定“变脸”,北京稻香村也感到非常意外。北京稻香村相关负责人回应说,对法院作出的解除保全裁定,仍深表遗憾、不能认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并未否定其在上述行为保全裁定中所http://dxb.120ask.com/认定的事实和结论,即仍认为苏州稻香村存在侵犯北京稻香村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较大可能性。”北京稻香村表示,将对解除保全裁定依法提起复议。

“稻香村”能否“共享”?

两家“稻香村”恩怨已久。从2004年,被北京新亚承包的保稻新亚入股苏州稻香村,并与苏稻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算起,至今已有13年时间。同时,由于“稻香村”品牌名气非常大,经过多年经营,双方在消费者心目中都有一定的地位。业http://dxb.120ask.com/内认为,如果两家一直这么僵持下去,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损耗。

前段时间,持续数年的加多宝、王老吉“红罐”凉茶包装之争落幕,最终以最高人民法院裁“共享”红罐包装结局。这似乎也为稻香村商标纠纷提供了一条和解之路。

在此前的声明中,苏州稻香村也流露出“共享”之意,表示希望双方能够携手发展稻香村这个品牌,做强中华老字号。

不过,持续多年的恩怨让商标共享的可能性并不大。一位律师告诉记者,北京稻香村和苏州稻香村双方都为自身发展做了很大投入,认定任何一方侵权,都可能对另一方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在她看来,本着不失公正、尊重消费者的原则,建议在商标上附加“北稻”和“苏稻”的文字标识,让两大品牌能明确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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