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4-20(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灵山大病保险惠及近万名群众
黄封宁是当地的特困户,今年3月,因遭受火灾,被大面积烧伤。巨额治疗费用打乱了他家的正常生活。正当其家人发愁之际,大病保险予以他二次报销,解了燃眉之急。在通过审查后,保险部门直接为他报销了6000元费用,减轻了他的家庭经济负担。
大病保险保障的“大病”,指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因病治疗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发生的大额医疗合规费用给予再一次补偿。在新农合报销之后,个人自付超过6000元的合规医疗费用,就可以进入大病保险报销。今年前三季度,灵山县有近万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获得大病保险补偿,共计发放保险金1728万元。(李 锟)
作者:李 锟
本文来源:广西-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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