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5(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近日,兖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经过细致侦查,成功破获交通肇事顶包案件,無证驾驶摩托车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嫌疑人任某某在肇事一个多月后落入了法网。
兖州市警方介绍,10月14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任某某無证驾驶無牌红色金城125摩托车,载着戴某某顺兖州市西铺线由北向南行至大安镇张家村路段,与對行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致驾车人徐某某死亡。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戴某某虚构案件事实,主动顶替任某某承担了交通事故责任。2009年11月4日,戴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兖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即將进入起诉阶段。
兖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案审中队接到此案后,认真进行阅卷,发现案件事实有疑点,民警立即到案发现场开展调查,走访群众,搜集案件证据。同时對戴某某进行政策和法律教育。在戴某某供述了案件事实后,刑警大队于12月4日將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任某某抓获归案。任某某對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