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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4-29(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多年被背负“犯罪前科”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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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犯过罪违过法,找工作验身份证时却屡次被查出有“犯罪前科”的记录,而且在第一次被纠正后,后面又出现了,导致无辜背负8年的“犯罪前科”。听起来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了现实生活中,多年背负“犯罪前科”是谁之过?谁又来负这个?
公安系统一直以来给人的感觉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且也是国家安定和谐发展的重要部门,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而且查明情况后,一直没有彻底得到解决。这不仅影响当事人的工作,更有损党和政府的形象,让百姓对政府失去信心,影响国家的安稳和谐。
多年被背负“犯罪前科”是系统之过。为什么出现同名同身份证号的人,系统却不报错,而且不显示有相同的人呢?折射出的是公安系统的不完善。所以要加强完善、建设公安系统,因为它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所以公安数据系统必须要建设成为最完善,最完整的系统,不能出现任何漏洞。
多年被背负“犯罪前科”是公安人员失职之过。当事人在反应了问题后,得到的说法是警方误录信息所致。当时消除了记录,而多年之后,却又被查处有“犯罪前科”,又去找公安人员,这一次得到的说法是因公安系统平台的问题,犯罪记录再次出现,而前前后后到公安已经开了三次情况说明证明。我们通常都说事不过三,而且这个关系到个人工作、名誉问题,为什么不能一次性解决?这也有公安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的,就算是公安系统出现问题,那在系统维护好以后就该及时处理好这些问题。公安工作不同于平常工作,所以对于公安工作人员更要加强业务培训,同时对公安系统的工作人员要求也要严格,必须要有强烈的心和使命感,让多年被背负“犯罪前科”的现象不再发生。(文/周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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