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5(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没有网购,信用卡却被刷走3万多元,当西安市民唐先生要求银行提供相关证据以及时终止交易时,银行却回复“会在3个工作日处理”,以致错过了减少损失的时机。基于调查结果,银行將唐先生信用卡30400元异常网购交易列为“伪冒”业务,唐先生不需履行归还義务,由银行启动内部快速赔偿机制进行赔付。
没有网购,信用卡却被刷走3万多元,当西安市民唐先生要求银行提供相关证据以及时终止交易时,银行却回复“会在3个工作日处理”,以致错过了减少损失的时机。
2月5日,市民唐先生的手机接到短信提示称,他的一张信用卡在某网购平台刷卡消费30400元。唐先生赶紧跟银行信用卡中心反映,却被告知此笔消费已发生。唐先生又联系到网购平台,對方称:“由银行提供相关流水号和订单号,即可终止非本人消费的交易。”他赶紧打电话要求银行卡信用卡中心提供相关单据,但客服答复“会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無法及时提供相关单据”。当日下午5时网购的东西被人签收。
2月6日,气愤不已的唐先生拨打了12363金融消费咨询投诉热线。他认为,银行制度过于死板、客服不积极作为导致错过了减少损失的有利时机,银行应承担资金被盗刷的全部责
2月8日下午,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部门调查确认,唐先生信用卡被不法分子制作了“伪卡”。基于调查结果,银行將唐先生信用卡30400元异常网购交易列为“伪冒”业务,唐先生不需履行归还義务,由银行启动内部快速赔偿机制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