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3(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11月1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到來,全国600多万人口普查人員开始为期10天的入户登记。
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浩大的工程,是和平时期最大规模的社会动員活动,为此,国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进行了广泛宣传动員。经历过前几次人口普查的人都记得,那时人们配合普查的热情很高,對入户登记也发自内心地支持。但是近年來,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由于流动人口增多,人户分离现象普遍,人们保护隐私的意识也在增强,很多人仅把接受普查当做義务,没有充分认识到它對每个公民有何意義。因此,在入户摸底阶段,出现了“门难进、人难见”的现象。而据新华社报道,11月1日普查第一天,人口普查員依然遭遇“门难敲、人难找”的难题。
我们常说,人口普查“利国利民”。这句话不仅是口号,更有切实的依据。人口信息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国情,是制订和评价任何公共政策必须考虑的变量。我们常说“以人为本”,前提是要先掌握有关“人”的信息。从大的方面说,我国究竟有多少农民,城镇化水平有多高,流动人口究竟有多少,老龄化达到什么程度,男女性别比高不高……这些我们讨论公共政策时经常用到而又有些语焉不详的数据,都可以通过人口普查得到答案。
具体到人们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上,一个地区需要建多少学校、养老院,学校招生指标如何确定,住房保障任务完成得如何,都需要以人口数据和信息为参照。之前人们热议的住房空置率之谜、自有住房率问题,人口普查都有助“解谜”。
至于广受关注的隐私保护、超生处罚等问题,其实也没有必要担心。人口普查的目的,是掌握整体的人口数据和信息,登记的内容主要是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流动情况、住房等信息,并不包括个人的电话、地址等具体信息,因此,那些人人厌烦的垃圾信息和骚扰电话,不大可能泄露自人口普查环节。根据《统计法》和《人口普查条例》等规定,人口普查数据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不得用于任何非统计用途,對人口普查員也有嚴格的规范和保密要求。人口普查有法律和制度保障,大可不必對入户调查有抵触情绪。
對于以国家名義担保的全国人口普查,我们应有基本的信任,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因为每个人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决定了人口普查能否成功。为了我们期望的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了我们念兹在兹的科学决策,当普查員到你家敲门的时候,请不要让他们吃闭门羹。(丁永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