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1-30(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近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一次性执结35件民工工资案件,兑现案款共计932116元,让35名民工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为高唐县全面治理拖欠民工工资工作再添助力。
2015年1月,被告刘某某以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东阿分公司的名义与高唐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承建高唐县聚兴广场工程,刘某某雇佣当地多名民工参与施工。工程竣工后,参与劳务的民工一直未拿到工资收入。
2016年7月,张某等61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高唐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某某和第三人刘某支付他们务工期间的工资收入。同年9月老年癫痫能治好吗,经法院判决上海癫痫病医院,由第三人刘某支付民工工资1244900元,由刘某某和高唐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林癫痫治疗中医法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第三人刘某履行癫痫发作的急救处理部分金钱义务,高唐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刘某某未按期履行,张某等35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3月21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案件涉及民工工资且申请人数众多,高唐法院执行局指派专人负责,全程跟进。经查,高唐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上有资金可供执行,执行法官立即采取措施将案款划拨,有效防止了被执行人对财产进行转移,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至此,拖欠一年多的35名民工工资全部执行完毕,将932116元工资款全部发放给了申请人。当这些民工拿到工资后,好多人都感动得热泪盈眶。
近年来,高唐法院ldquo;三个第一”为工作理念,第一时间立案,第一时间专人负责,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与立案、审判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快办理速度,强化执行兑现,取得了良好效果。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王希玉 石冰心